幼儿园怎么办手续?
1、申请举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申请举办幼儿园的个人,必须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能力,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条件;幼儿园的园舍、设施等应当符合国家、地方建设标准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并取得相应的审批。
2、申请举办幼儿园,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申办报告申请报告应包含举办者、幼儿园名称、培养目标、规模、层次、结构、形式、条件、内部管理体制、经费筹措与管理使用等。
(2)幼儿园的选址及土地使用证明幼儿园的园址及土地使用权应当提交国土部门的批准证件。
(3)开办资金、出资承诺证明。
(4)幼儿园章程、首届幼儿园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人员名单。
(5)幼儿园资产来源、资金数额及其有效证明文件等。
(6)幼儿园园长、教师、管理人员资格证明文件。
(7)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办学要求的验资报告。
(8)建设部门对校舍的勘查、建筑设计审核、施工监督、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9)公安机关对校内的治安状况和消防安全设备的审核意见。
(10)教育行政部门的其他有关材料。